{{ $t('FEZ002') }}2101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
力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留意申請期程,若有高三學生參加115年度認證考
試,請協助在畢業前併同114年度申請,以免影響學生權
益。
三、請參閱已彙整核定名單(近期將辦理撥付事宜),未申請
者請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請檢附「學
生申請表」、「合格獎勵清冊」及「通過認證證書或成績
單影本」,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承辦人)。
四、檢附「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
能力認證獎勵計畫」及「114年度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
證奬勵核定名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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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4-27
{{ $t('FEZ014') }}2026-05-27|
{{ $t('FEZ004') }}2026-04-27|
{{ $t('FEZ00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