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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法務部廉政署設置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律諮詢專線訊息及本校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所訂之內部揭弊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為提供揭弊者就揭弊案件相關法律問題之諮詢管道,已設置法律諮詢專線,相關資訊如下:

(一)市話門號:(02)2382-6585(使用者付費,依市話通話費率計價)。

(二)諮詢時段:每週一下午2點至5點(遇國定假日暫停)。

(三)諮詢方式:由輪值律師提供線上專業法律諮詢服務。

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業於114年7月22日施行,為落實揭弊保護流程,並強化揭弊保護措施,本校受理揭弊單位如下表: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條文 條文內容 揭弊權責單位
第3條第1項第1款 犯刑法瀆職罪章之行為。 人事室
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行為。 人事室
第3條第1項第3款 包庇他人犯罪之行為。但以法律有明文規定刑事處罰者為限。 人事室
第3條第1項第4款 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得處以罰鍰之行為。 人事室
第3條第1項第5款 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行為。 總務處
第3條第1項第7款第8目 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動檢查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業服務法或其他有關勞動法規之行為。 勞動基準法、勞動檢查法、就業服務法→人事室及總務處
職業安全衛生法→實習處
第3條第1項第7款第9目 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行為。 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人事室
性別平等教育法→學務處

如有疑問均可向本室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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