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2101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科教館115年2月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12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科教館科展資訊管理系統(https://twsf.
ntsec.gov.tw/Article.aspx?a=36&lang=1)下載。
三、上開修正規定自發布日開始實施,請詳閱實施要點修正對
照表,並請加強宣導。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科教館實驗組吳
聖慧研究助理,電話:(02)66101234分機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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