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2201註冊組|
一、辦理名稱:新北市財團法人福群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三、申辦方式:本案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 https://fuchun-charity.org.tw/ )。
四、申請對象:
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並就讀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定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一) 國中組 – 國中 2、3 年級或今年畢立即考入高一,16 足歲以下在學生。
(二)高中職組 – 高中職五專 2、3 年級含五專 4 年或今年畢立即考入大一,19足歲以下在學生。
五、資格
(一) 經濟條件(擇一):
1.申請人須為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家戶所得未達課稅標準者:由國稅局核發之全戶年度所得清單顯示為「未達課稅標準(免辦理結算申報或免繳稅)」之家庭。
(二)操行成績:前學年操行成績 80 分(或甲等)以上。
(三)學業成績:
1. 國中組:前學年學業平均 80 分 以上。
2.高中職組:前學年學業平均 75 分 以上。
六、獎助內容
每年由董事會依當年度預算撥發,原則如下:
(一)國中組:每名新台幣 20,000 元,共計 100 名。
(二)高中職組:每名新台幣 30,000 元,共計 100 名。
名額得視申請狀況由審核委員會彈性調整
七、申請方式
(一) 線上申請:至本會官方網站進入「獎助學金申請系統」,上傳相關文件掃描檔。
(二) 紙本申請:下載表單後填妥,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會
通訊地址:23199 新店郵局第 405 號信箱 新北市財團法人福群慈善基金會 收
八、應備文件清單(* 所有文件請轉存為 PDF,單檔限 5MB 以內)
1.申請書(本會制定表格)
2.經濟條件證明: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戶所得未達課稅標準者)
3.全戶戶籍謄本(需含詳細記事,90天內)
4.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含學校章)
5.前學年上學期成績單影本
6.前學年下學期成績單影本
7.匯款存摺封面(姓名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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