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桃園農工九十三學年度「春暉宣導月()」暨「無菸校園競賽」才藝競賽實施辦法

 

壹、依據:依本校九十三學年度「春暉專案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配合教育局推展無菸校園計畫決議,由本校策訂規畫推廣各項宣教活動,結合本校校園特性、行政支援與軍護同仁任務分配,將宣導主題與內容更生動化、活潑化,透過活動讓同學能認清、菸酒對身體的傷害,進而防制,再化被動為主動得積極參與,抵制的全民運動,擴大防治學生藥物濫用拒菸預防愛滋病拒酗酒拒嚼食檳榔等宣教成效。

參、實施時間: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下旬實施。

肆、截稿日期: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伍、實施內容:

一、參賽項目與作品格式:

)拒菸徵文:

「菸害防治」宣教主題,(五百字稿紙,字數八百字以上)。

(三)拒菸海報:

「菸害之多少」宣教主題為主,以加深印象,海報大小以八開海報紙為限。

(四)拒菸標語:

「禁菸標語」宣教主題為主,標語大小以75x35公分大小,並以20字以內為限。

二、參加對象:

(一)拒菸徵文高一學生指定參加,各班擇優撰寫文章乙篇

(二)拒菸海報:高一、二學生指定參加,各班擇優繳交乙帖。

(三)拒菸標語:高二學生指定參加,各班擇優繳交乙幅。

三、宣教內容:以「春暉專案」並加強拒菸宣教主題為主,創作方式不拘,要求文圖並茂,字體工整,力求美觀富創意。

四、製作材料經費由各班班費支付。

陸、評鑑:

各參賽作品由學藝股長收齊後交至教官室,由訓導處遴選教師擔任評審委員,評審標準以創意30%、內容30%、構書30%、文筆10%等四項總合評比。

柒、獎勵:

各參賽作品擇優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幀,另各頒發獎品(獎品由該計畫負責人國立體育學院林鎮坤老師負責提供)

捌、經費:

由相關學生活動經費核實列支。

玖、其他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剽竊、抄襲,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

二、各項作品背面註記班級及姓名等資料,正面不需填寫任何資料。

三、未參賽班級,扣生活教育競賽十分。

四、如有未盡事宜,另修定公布之。